河北省2022年农业补贴政策

2024-05-04 04:35

1. 河北省2022年农业补贴政策

河北省2022年农业补贴政策为:第一,休耕补贴,规定季节性休耕试点一亩补助500元;第二,小麦节水品种及配套技术推广补贴,每亩物化补助70元;第三,旱作雨养种植补助,每亩补助800元;第四,农机购置补贴,一般补贴机具单机补贴额原则上不超过5万元;第五,农业科技园区补贴。一、核定农户应享受补贴的小麦数量的四种方式可供选择:1.播种面积或商品量核定法。2.播种面积和商品量比例核定法。3.计税面积或计税常产核定法。4.计税面积和计税常产比例核定法。二、河北省列入保护范围的定量小麦实行粮食直补改革试点的主要内容是“两放开、一调整”:1.放开粮食收购价格。2.放开粮食购销市场。3.调整粮食补贴方式。法律依据:《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的通知》 第四条第一款 以县(市、区)为单位,统一单位面积补贴标准,补贴标准舍零取整,计算到元,即元/亩。如认为需在全市或相邻的县(市、区)统一补贴标准的,由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确定。第二款 种粮农户粮食直接补贴额根据农户应予补贴的农业税计税土地面积和县(市、区)单位面积补贴标准计算。

河北省2022年农业补贴政策

2. 河北省2022年农业补贴政策

河北省2022年农业补贴政策为:第一,休耕补贴,规定季节性休耕试点一亩补助500元;第二,小麦节水品种及配套技术推广补贴,每亩物化补助70元;第三,旱作雨养种植补助,每亩补助800元;第四,农机购置补贴,一般补贴机具单机补贴额原则上不超过5万元;第五,农业科技园区补贴。一、核定农户应享受补贴的小麦数量的四种方式可供选择:1.播种面积或商品量核定法。2.播种面积和商品量比例核定法。3.计税面积或计税常产核定法。4.计税面积和计税常产比例核定法。二、河北省列入保护范围的定量小麦实行粮食直补改革试点的主要内容是“两放开、一调整”:1.放开粮食收购价格。2.放开粮食购销市场。3.调整粮食补贴方式。法律依据:《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的通知》 第四条第一款 以县(市、区)为单位,统一单位面积补贴标准,补贴标准舍零取整,计算到元,即元/亩。如认为需在全市或相邻的县(市、区)统一补贴标准的,由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确定。第二款 种粮农户粮食直接补贴额根据农户应予补贴的农业税计税土地面积和县(市、区)单位面积补贴标准计算。

3. 河北省2022年农业补贴政策

河北省2022年农业补贴政策为:
第一,休耕补贴,规定季节性休耕试点一亩补助500元;
第二,小麦节水品种及配套技术推广补贴,每亩物化补助70元;
第三,旱作雨养种植补助,每亩补助800元;
第四,农机购置补贴,一般补贴机具单机补贴额原则上不超过5万元;
第五,农业科技园区补贴。
一、核定农户应享受补贴的小麦数量的四种方式可供选择:
1.播种面积或商品量核定法。
2.播种面积和商品量比例核定法。
3.计税面积或计税常产核定法。
4.计税面积和计税常产比例核定法。
二、河北省列入保护范围的定量小麦实行粮食直补改革试点的主要内容是“两放开、一调整”:
1.放开粮食收购价格。
2.放开粮食购销市场。
3.调整粮食补贴方式。

法律依据:《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的通知》 第四条
第一款 以县(市、区)为单位,统一单位面积补贴标准,补贴标准舍零取整,计算到元,即元/亩。如认为需在全市或相邻的县(市、区)统一补贴标准的,由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确定。
第二款 种粮农户粮食直接补贴额根据农户应予补贴的农业税计税土地面积和县(市、区)单位面积补贴标准计算。

河北省2022年农业补贴政策

4. 河北省的惠农补贴政策都有那些?

全国实行的惠农补贴政策差不多都是一样的,大部分是由财政部门来组织实施的。因为不是邢台市人,所以简单以保定市为例做简单说明:
1、粮食直补和综合直补政策:实行一卡通或一折通,直接发放到农民手中,具体标准为:粮食直补标准14.74元/亩,农资综合补贴标准66.72元/亩。
2、良种补贴政策,每亩标准10元,分小麦、玉米两种。
3、农业保险政策:分种植业的小麦、玉米、棉花等,以及养殖业的能繁母猪和奶牛。
4、能繁母猪补贴和奶牛补贴(注:跟农业保险不是一回事)具体标准忘了,大概是100元或200元每头。
5、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由村申报公益项目,大概按每人20元的标准进行筹资(或寻找社会赞助),然后报财政部门向上申请资金,按一定的比例,给予一定得资金补助。约1:1。
6、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由财政部门组织实施,进行农田水利设施改造、平整农路、种植树木、进行培训等等,规模不是很不大。
7、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目前实行的政策是农民自筹20元,国家补助80元,参加合作医疗,报销的标准依各地为准,经济较好的,标准就高一些;差一点的就少一些,但总体来看,兑付比例还是不错的,都在40、50%以上。
8、家电下乡、汽车摩托车下乡:家电的补贴标准好像是13%,汽车和摩托车的好像是10%。请具体从网络上查询一下。
9、农村低保、五保户供养政策。各地不同,请询问当地的民政部门。
10、农机具购置补贴。就是农户购置大型农业机械设备所进行的补贴,由当地农牧部门具体实施。以往是直接补贴给产品销售的企业,企业进行产品优惠,据说以后可能直接到农户手里。
11、其他的:国土资源局组织的土地整理项目(非土地治理);农牧、水利部门组织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等等。
还有一些,没有想到的。大概就这么多。希望对你有点用。

5. 河北省直工委关于2022年津补贴发放办法

亲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实施办法
(一)统一津贴补贴标准
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单位实行统一的津贴补贴标准,发放标准按省正式批准的方案执行。
(二)规范津贴补贴的资金来源和发放办法
1、收支脱钩。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实现个人收入与单位占有的国有资产和掌握的行政权力脱钩,对各项政府非税收入(含经营性收入),要坚决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上缴国库或财政专户,由财政部门统收统支,统筹安排。同时,由财政部门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实行统一管理,将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和处置收入纳入财政预算。各单位工会经费、集体福利费和其他专项经费要严格按照现行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开支范围使用。
2、规范来源。各部门、各单位原通过合法合规渠道筹集的、由各单位发放津贴补贴的资金,全部上缴财政,作为发放津贴补贴的资金来源。
3、专户发放。津贴补贴通过财政部门集中统一发放。所有单位都必须按照文件的规定,设立津贴补贴专门科目。【摘要】
河北省直工委关于2022年津补贴发放办法【提问】
亲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实施办法
(一)统一津贴补贴标准
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单位实行统一的津贴补贴标准,发放标准按省正式批准的方案执行。
(二)规范津贴补贴的资金来源和发放办法
1、收支脱钩。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实现个人收入与单位占有的国有资产和掌握的行政权力脱钩,对各项政府非税收入(含经营性收入),要坚决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上缴国库或财政专户,由财政部门统收统支,统筹安排。同时,由财政部门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实行统一管理,将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和处置收入纳入财政预算。各单位工会经费、集体福利费和其他专项经费要严格按照现行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开支范围使用。
2、规范来源。各部门、各单位原通过合法合规渠道筹集的、由各单位发放津贴补贴的资金,全部上缴财政,作为发放津贴补贴的资金来源。
3、专户发放。津贴补贴通过财政部门集中统一发放。所有单位都必须按照文件的规定,设立津贴补贴专门科目。【回答】

河北省直工委关于2022年津补贴发放办法

6. 河北贫困生补助政策是怎么样的?

关于资助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生工作的实施方案 


关于资助农村 
义务教育阶段贫困生工作的 
实 施 方 案 

为保证全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以下简称"贫困生")不因经济困难而失学,促进农村义务教育的发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加强组织领导 
1、 县成立由文教局、财政局、纪检委组成的资助贫困生管理工作小组,负责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筹措资助资金;确定学校受资助名额和具体资助形式;保证专项资金及时支付;建立贫困生档案库;组织有关学校进行申报工作等。 
2、 有关学校在校长领导下,由专人负责资助贫困生工作,并成立由学生家长和教师代表组成的评审小组,负责贫困生的申请和初审,研究拟定受资助学生名单和资助形式。 
二、资助对象及方式 
1、 资助对象为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包括未入学或已辍学的学生。符合下列情况,品学兼优的贫困生优先资助: 
1)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残疾学生及少数民族学生。 
2)父母一方死亡、离异的单亲贫困家庭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孤儿学生仍按有关规定执行。 
3)经民政部门确认的农村低保或农村特困救助范围的家庭子女;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子女。 
4)因受灾、疾病等原因导致家庭不能维持基本生活的家庭子女等。 
2、资助贫困生的方式主要包括免杂费(包括免贫困寄宿生住宿费)、免费提供教科书、补助贫困寄宿学生生活费等。具体资助方式按贫困生家庭经济状况,选择全部或部分项目进行资助。 
三、资助申报、审批程序 
1、 贫困生每年核定一次。 申请资助的学生一般于每学年开学初,由本人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填写《河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申请表》,并向学校提交由所在村(居)委会出具的家庭经济状况证明。 
2、 学校评审小组对申请资助的学生有关情况进行认真审核后,按学生家庭经济贫困程度排序,提出贫困生资助名单和资助形式,在学校和学生家庭所在村(居委会)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将受资助名单、资助形式和评审公示情况上报县资助小组审核确定。 
3、 县资助小组根据财力、本地地域之间差异和各学校上报贫困生情况,制定全县资助贫困生的实施方案,并确定资助名单、资助方式和补助标准,同时通知有关学校。 
4、 学校通知受助学生填写《河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金领取表》,并由学生及其监护人和班主任签字确认,学校凭资助金领取表到县资助小组报帐,县于10日内将资助资金划拨到受资助学校。 
5、 县资助小组要对全县资助贫困生情况进行逐人登记造册,填写《河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调查表》,同时建立文本和电子档案报市资助小组,市资助小组将全市情况汇总建立电子档案后报省资助小组备案。 
四、帐户与资金管理 
1、 资助资金实行专帐、专人管理,确保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截留和挪用。 
2、 免杂费、免费提供教材的资金原则上不发给学生本人。用于免杂费的资金由学校集中使用,用于补充学校公用经费;用于免费提供教科书的资金要集中掌握,用于购买教科书;补助贫困寄宿学生的生活费原则上由学校集中掌握,也可分月发给学生。 
五、监督和检查 
1、 受资助学生名单、资助项目和金额应在学校校务公开栏公布,全县受资助学生应在县教育局政务公开栏和有关媒体上予以公布。建立受资助学生电子档案,并报省、市教育、财政部门备案。 
2、 县资助小组要建立贫困生档案库,按年度实行动态管理,对贫困生学习生活、家庭经济情况等进行定期巡查,建立跟踪问效机制。 
3、 要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确保资助资金用于最急需的贫困学生。对于弄虚作假,骗取国家资助资金的,要严肃处理。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本办法自2004年9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