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理财产品算错了,多给了拿走合法吗?

2024-05-18 11:50

1. 银行理财产品算错了,多给了拿走合法吗?

不合法,后续银行发现的话,应该会给您打电话,到时候应该得退回了,是您的,自然会给您,不是的,最好还是退回去哦~【摘要】
银行理财产品算错了,多给了拿走合法吗?【提问】
不合法,后续银行发现的话,应该会给您打电话,到时候应该得退回了,是您的,自然会给您,不是的,最好还是退回去哦~【回答】
银行理财算错了,我的操作没有任何问题啊,为什么违法【提问】
我给您讲一个司法案例吧【回答】
行【提问】
2020年11月10日,何某持卡到福建省建宁县某银行取款4万元,银行工作人员受理业务后因工作失误从后侧钱箱内拿出5万元支付给何某,何某取款后离开银行。后银行工作人员在对账时发现短款1万元,经工作人员回忆,并查看监控视频,发现多给了何某1万元。之后,该银行工作人员多次联系何某要求返还该笔款项,何某拒不承认并拒绝返还。无奈之下,银行以不当得利为由将何某诉至福建省建宁县人民法院。
审理过程
案件审理过程中,何某不承认自己多收取1万元款项,但对其办理取款4万元业务无异议,并认可“1扎人民币”为1万元的事实。
建宁法院认为,银行提供的三张视频截图及视频录像显示,银行工作人员从钱柜内取出5扎人民币放至何某身前的取款口,何某于10时25分18秒将4扎人民币装进袋子;10时25分25秒,何某又将1扎人民币装进袋子里。上述证据可以证明,何某办理取款4万元业务,而银行工作人员支付了5万元,何某实际取走了5万元。
何某却指出银行柜台上写了
“离柜概不负责”!
审理结果
建宁法院审理认为,何某多收取该1万元款项没有法律依据,其作为得利人,获得了该利益建宁县某银行受到损失,此行为构成不当得利,何某应对银行的损失予以赔偿。
话题讨论:离柜真的概不负责吗?
银行工作人员失误,凭什么让储户归还?
银行职员在履职过程中间的失误,而储户作为不当得利人的实际受益人,银行有权向储户要求返还。
银行“离柜概不负责”是霸王条款吗?
这个条款可以视为格式条款。在该条款中,银行免除了自己的义务,增加了对方的责任,在此种情况下,该条款本身无法律效力。
如果银行给少了钱怎么办?
出现银行少给钱的情况,储户不必着急。最直接有效的手段是,储户保留单据,并要求银行调取监控录像。只要在民法典的规定和民诉法的期限内,我们仍然可以主张要求银行返还。
延伸阅读|民法典新规
第九百八十五条 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
(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
(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第九百八十六条 得利人不知道且不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取得的利益已经不存在的,不承担返还该利益的义务。
第九百八十七条 得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其取得的利益并依法赔偿损失。【回答】
也就是说法律允许他们出问题!对于这种问题法律包容,我们按照他们得正常操作指南操作反而有问题?
【提问】
所以您最好还是返还哦~【回答】
你这个是银行取钱
【提问】
金融机构的项目可以一样的理解呢【回答】
我是买的理财产品,他告诉我的收益,我收益是这么多,我就按照理财产品的正常操作规则取出我的本金和收益!和你这个案例还是不太一样吧
【提问】
那我后续看银行怎么处理吧,你这个我觉得也没多大说服力,或者说,我真的不理解法律了
【提问】
毕竟法律也是人制定的呢,不能做到面面俱到,银行作为金融机构,在经济上具有垄断地位,目前这种情况还是我们无奈和难以改变的。【回答】

银行理财产品算错了,多给了拿走合法吗?

2. 银行卖的理财产品,也会出问题吗?